煤炭钢铁去产能180万职工分流安置明确四种渠道

01.03.2016  10:21
来源:——《工人日报

企业内部安置    转岗就业创业    实行内部退养    公益岗位托底
煤炭钢铁去产能180万人分流安置明确四种渠道
尹蔚民表示,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一定要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

  北京2月29日电    (记者罗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今天在回应2016年的就业形势时说,化解过剩产能会造成一部分职工下岗,大约煤炭系统是130万人,钢铁系统是50万人。这180万职工具体的安置渠道有四种,分别是企业内部挖潜安置、转岗就业创业、内部退养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尹蔚民说,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是关键之举。围绕如何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国务院近期下发了相关文件,包括“1+8”个配套的文件。其中一个是专门针对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的意见,明确了职工安置一些基本的原则、安置的渠道、工作的要求,总的考虑还是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
  尹蔚民说,具体职工安置渠道包括四个方面:第一,鼓励企业挖掘现有潜力,在本企业内部来安置职工,即企业依靠现有的场地、设施、技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能让分流出来的职工在本企业继续就业;第二,促进转岗就业创业。对需要离开本企业的职工,启动就业扶持计划,在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出组合拳,帮助职工能够尽快就业和创业;第三,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职工实行内部退养,也就是说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职工本人自愿,企业同意,符合相关规定的职工可以实行内部退养;第四,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不能实行市场就业的困难职工,政府将开辟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
  “在这个过程中,在资金、政策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会给予支持。中央财政将拿出1000个亿,是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的安置。同时,失业保险和就业专项资金对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也要予以相应支持。”尹蔚民说。
  尹蔚民还提到,分流职工还明确了一条很重要的原则——“每一个企业职工安置的方案一定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研究讨论通过”。他说,职工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安置,而且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项工作当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