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月供下降 部分房贷1月还款或“不降反升”

01.01.2016  16:17

   天津北方网讯: 今天是2016年首日,本市多家银行对以往的房贷客户开始执行最新房贷利率。央行去年连续5次降息,大幅降低了贷款人负担。但是银行人士提示,因计算方法原因,今年首月的月供存在“不降反升”的现象。

  据了解,去年央行连续降息后,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从年初的6.15%下调至4.90%,总降幅达1.25个百分点。以贷款100万元、期限为20年、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计算,贷款人每月可以少还700多元。同时,去年公积金利率也经历了4次下调。以2015年1月贷住房公积金8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4次降息前利率为4.25%,降息后利率为3.25%,借款人每月少还443.58元。

  据本市银行业人士介绍,多家银行按年度调整利率,从贷款人的贷款日期算起,一年之后予以调息。由于一些银行房贷还款日为中下旬,以每月15日还贷日为例,计算利息分为两部分,2015年12月15日至31日期间执行旧利率,2016年1月1日至15日才执行新利率。其中不容忽视的是,根据等额本息计算公式重新计算,一些贷款人的还款本金会上涨,本金上涨的幅度会超过利息下降的部分,会导致出现1月份月供“不降反升”的情况。建议还款的市民及时与银行人员沟通,不要因还款金额不足而产生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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