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银行卡安全隐患大 或被收卡人从事非法活动

02.02.2015  09:48

  今晚网讯(渤海早报记者 李鸽)日前,有收藏爱好者拨打报社热线电话询问,看到网上有商城在拍卖绝版银行卡,宣称有收藏价值,不知这种收藏方式是否可取。记者随后调查了解,近日央行已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等五部门,决定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银行卡具有记名、信用、权责等属性,不论以什么方式买卖,均属于违法行为。
  据收藏爱好者陈先生反映,在7788网上银行卡商城看到,有数万张银行卡在拍卖,寻找买家。部分银行卡是银行联合超市、航空公司、娱乐场所等机构,在特定区域向特定人群发行,因此具有稀缺性,被卖家称为“具有较高收藏价值”,吸引买家竞拍。
  也有市民反映,在免费信息、淘货网站上看到,有网民在收购银行卡,只要还能使用,卡内余额一律折现,还有每张200元以上的“好处费”。和平区一位银行储户反映,曾经在外地工作过一段时间,在当地办理了两张银行卡,现在都闲置不用,卡内余额只有10元左右,“办理注销挺麻烦的,准备拿到网上卖掉,能赚400多元呢。”
  南开区一家大型国有银行工作人员朱立指出,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此外,买卖银行卡行为过程中可能会伴随着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建议市民不要买卖银行卡,尤其是信用卡。
  天津商业大学法律专家吴雷指出,网上买卖、交易银行卡危害巨大,潜在风险难以估量。目前,我国的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非法买卖的银行卡、身份证等可能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送礼和开店刷信用等。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随后获悉,近期央行已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联合印发相关通知,决定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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