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支出6830元 比上年增长7.7%

24.04.2015  18:12

   天津北方网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获悉,一季度本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830元,比上年增长7.7%。

  据了解,在一季度本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中,外出用餐消费拉动了食品支出增长。人均在外饮食消费484元,增长18.9%,居民选择外出用餐的人数和金额都有较大的提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2380元,增长4.9%。生活用品和居住支出稳步上涨,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354元,增长14.3%。其中,家具和室内装饰品、家用器具、家用纺织品、家庭日用杂品人均消费275元,增长25.6%;个人用品消费人均68元,增长37.7%。

  另外,一季度人均居住支出达到1366元,增长8.0%。人均住房维修及管理费用增长33.3%;水电燃料支出增长5.7%。

  在各类培训费用拉动下,人均教育费用支出增长18.9%;节日期间居民外出休闲、娱乐、旅游消费持续增加,人均文化娱乐消费281元,增长10.6%。一季度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476元,增长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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