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报:助力女性创业就业

14.03.2016  16:37

  本报讯(记者刘波)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有创业意愿。记者从市妇联城乡工作部了解到,本市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为女性创业就业提供助力。

  首先,本市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工商部门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手工编织企业,免收注册登记费。

  市妇女创业发展促进会、天津渤海女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公益性个人贷款,是支持女性创业就业、给予资金支持的专项贷款,主要服务对象是有创业意愿的女大学生、女个体工商户、农村妇女及以女性为主创办的小微企业。有创业意愿的女性,可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就失业证或下岗证、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房本、经营地点的租赁协议、营业执照、产品销售合同订单(正本)的原件等材料,到市妇促会或渤海女子小额贷款公司提出申请。

  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家庭人员,及城镇低保家庭中,年满40周岁的女性若从事灵活就业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75%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其他经认定的年满40周岁的女性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50%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

  失业女性自谋职业,给予不超过3000元自谋职业补助费。“低保”女性创业,给予12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3000元的创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