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农业必须保障农民主体地位

15.03.2016  11:22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许多政协委员表示,随着城镇人口不断增多,越来越多人开始渴望回归大自然,应该抓住这个机会,积极打造符合大众需求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让其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副主任张波委员告诉记者,农业部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类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已超180万家,年接待人数达10亿人次,经营收入达3000亿元,带动3000万农民受益。休闲农业正成为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拉动国内消费、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有效途径。但同时,开发规划不科学、内容设计缺特色、产业链不完善等问题也困扰着我国休闲农业的发展。“现在只要是乡村旅游,就少不了垂钓、采摘、吃农家饭,各地都差不多,很难吸引回头客。

  张波认为,应该结合地域特色资源和传统习俗进行创意设计,提升休闲农业项目的持续竞争力,比如浙江有很多茶园,就可以打造以茶为主题的园区,让游客加入采茶制茶泡茶品茶的全过程,学习茶的历史、分类、冲泡等知识,通过深度参与提升体验价值。

  山东省侨联主席梁波委员表示,在乡村旅游景点的开发上要尽可能保留它的原生态,努力营造一种清新、质朴、绿色、悠闲、宁静的旅游场景,与城市的喧嚣有明显的差异。

  “乡村首先是当地人的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其次才是投资空间和消费空间。目前一些资本进入乡村旅游市场后,兼顾和保障农民利益不够,整体上弱化农民的主体地位,通过景区化、企业化、专业化、组织化等形式把农民摒除在外。”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田惠光委员说,要想让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成为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必须要保障农民在休闲农业中的主体地位。在企业主导型的开发模式中,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协调、监督等职能,把建立公平的乡村旅游利益分配机制作为旅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兼顾出租资源的农民与投资企业之间的利益。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文章来源:大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