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同事信用卡套现万元为还债 空港一女子被刑拘

05.12.2015  17:15

  天津频道 李某原是空港经济区某商场服装店铺的导购员,为了还债,盗取了同事的信用卡并套现一万余元,最终被公安滨海保税分局中心大道派出所抓获并刑事拘留。

  据了解,李某在担任导购员期间,还在网上开了一家化妆品店,今年6月刚从国外代购了一批化妆品,但迟迟卖不出去,向朋友借的一万多元始终还不上。

  平时消费习惯大手大脚的李某,在朋友的再三催促下,为了还债,便动起了歪脑筋,想起了前段时间借同事单某的信用卡刷卡消费的事情,便盘算着把卡偷过来套取现金还债。于是,李某趁着单某招待顾客试衣服的时候,盗取了单某钱包里的信用卡,并成功套现一万两千元。她拿着轻易到手的一万多元,不等还债就又忍不住给自己买了部苹果手机。

  数日后,李某从服装店辞职,以为安然无事的她万万没有想到,早已被警方锁定了。12月1日,专案组将李某抓获归案。

  警方提示:

  信用卡使用安全须知需记牢

  安全提示一:收到卡后要签名。第一时间在信用卡背面签名,最好使用圆珠笔,因为圆珠笔的字迹不太容易被擦掉。牢记客服热线,当卡片遗失,立即拨打电话办理挂失。

  安全提示二:保管信用卡。不要将卡片借予他人使用;将卡片和身份证分开存放,减少卡片和身份证同时遗失的风险;换卡时剪断旧卡磁条并销毁,避免信息外泄。

  安全提示三:保管个人资料。不要将卡号、有效期、密码等个人信息告知他人;不要将个人身份证件借予他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注明使用用途;不要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传输个人信息。

  安全提示四:密码别设简单数字。不要将生日、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与自身有直接关联的或简单数字设置为密码,防止卡片遗失时被盗刷。

  安全提示五:网上交易要留神。不要使用不明链接或电子邮件提供的银行网站;对任何要求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的E-mail保持警惕;不要在网吧等公用上网场所操作网上银行或输入个人信息;安装网页浏览器工具条,及时更新浏览器软件,安装相应的安全补丁。

  安全提示六:消费过程要留心。不要让卡片离开视线范围,以免卡片在其他终端机上被读取信息;输入密码时,用身体遮挡操作手势,以免密码被他人看到;核对签购单上的卡号、金额,以免卡号金额和实际消费不一致产生损失。(完)

  

[责任编辑: 董丽萍 ] [编辑: 董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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