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手机不销赃留自用 机主收到小偷“自拍照”

06.10.2015  11:33

【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 咔嚓”,一张自拍照片传回失主手机上,失主仔细一看,“这就是偷我手机的那个小偷!”原来,嫌疑人偷了手机后不倒卖出手而留着使用,是为了看女机主的漂亮照片,而手机的防盗功能竟然协助警方找到了小偷。

  最近,南开区相继发生数起底商小店铺物品被盗案。公安南开分局刑侦三大队经侦查将犯罪嫌疑人蒋某抓捕归案。

   以为是顾客其实是小偷

  “他看起来有四五十岁,穿黑白条T恤。刚进来的时候,他说他老婆想办个会员卡,问我们有什么优惠。”南开区白堤路上一家美容院的店员回忆道,“然后我去给他拿店里的介绍单,等我出来的时候他已经走了。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自己的手机和钱包都不见了。”自7月份起,南开区就发生多起路边小商铺物品被盗案件。从几家店的监控录像中可以看到,该男子进入店中后,与店内工作人员交谈,转移店员注意力后,迅速拿起办公桌或者前台上的值钱物品转身离开。多家店铺老板报警后,公安南开分局刑侦三大队成立办案小组,立即展开调查。

   手机防盗功能显神通

  办案民警回访丢失物品的店铺后有一个意外发现,嫌疑人偷窃手机后仍会使用。一位失主称自己家里的电话与手机绑定起来,过了几天却发现家中的固定电话欠费停机了,去营业厅查询才知道是丢的那个手机上网导致欠费。不仅如此,失主们称自己的手机被盗后,曾尝试过给自己被盗的手机打电话,电话不仅打通了,犯罪嫌疑人还接了电话,用言语挑逗侮辱打电话的女性失主。

  民警侦查中,其中一位受害人向民警反映,因为被偷去的手机具有防盗功能,手机换卡启用后会自动拍照和定位传输,所以接收到了一张男人的自拍照,估计是因为嫌疑人想打开手机使用时被拍下来自动传回给了机主。由此,警方获取了嫌疑人的照片。

  民警找来多家店铺失主指认,均指证照片里的人就是来到店里的那个男子。民警推断,犯罪嫌疑人会继续通过这种方法作案,因此大范围地向南开区内小店铺通知提醒,一旦发现嫌疑人尽可能拖延时间并报警。

   ”进同一店主3家店

  8月21日,在警方侦查期间,南开区白堤路上的一家复印店的老板冯女士的iPhone6手机被偷,冯女士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另两家店。22日,犯罪嫌疑人“”进了冯女士的另一家店,店员警惕性较高,嫌疑人没能在第二家店有任何收获。23日,犯罪嫌疑人竟然去了冯女士的第三家店。店员在稳住嫌疑人的同时立即报警,民警及时赶来抓捕了犯罪嫌疑人蒋某。

  蒋某对自己之前所犯罪行拒不交代之时,第三家店的店员打来电话称在柜台抽屉里发现了嫌疑人藏匿的一个包裹。民警打开后发现里面有一张身份证,一个钱包,两张银行卡以及一部手机。面对这些罪证,蒋某只得如实供述。

  蒋某已下岗,一次他和一家小店店员攀谈时顺手偷走了一部手机,事后无人发现,便尝到了甜头。自此便走上了这条歪路。对于骚扰受害人的情况,他也坦言,称自己偷走手机后会翻看手机里受害人的照片,遇到好看的,他就会留着欣赏。在被抓时,他的口袋里还藏着一张他收藏的女性受害人身份证。

  目前,警方确定蒋某今年七八月份共盗窃十余起,涉案金额数万元,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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