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21.08.2015  09:08
国发〔2015〕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5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海洋是国家战略资源的重要基地。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对于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扩大对外开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优化海洋空间开发格局,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形成海洋主体功能区布局的基本依据,是海洋空间开发的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规划范围为我国内水和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他管辖海域(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一、规划背景
  (一)海洋自然状况。
  自然地理。我国由北向南依次濒临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拥有大陆岸线1.8万多公里,有辽东、山东、雷州三个半岛,渤海、琼州、台湾三个海峡,以及17条主要入海河流和众多港湾;拥有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7300多个,其中有居民海岛400多个,总体呈无人岛多、有人岛少,近岸岛多、远岸岛少,南方岛多、北方岛少的特点。我国海岛生物种类繁多,具有相对独立的生态系统和特殊生境。
  自然资源。我国拥有海洋生物2万多种,其中海洋鱼类3000多种;海洋石油和天然气资源量分别约240亿吨和16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超过30亿吨,海洋可再生能源理论蕴藏量6.3亿千瓦,自然深水岸线400多公里,深水港址60多处,滩涂面积3.8万平方公里。
  自然环境。我国海域自北向南纵跨温带、亚热带和热带三个气候带,南北温差冬季约为30℃,夏季约为4℃;年降水量500—3000毫米。我国海域季风特征显著,热带气旋影响大。海水表层水温年均11℃—27℃,渤海和黄海北部沿岸冬季海面有结冰。沿海潮汐类型复杂,潮差变化显著。近岸海域潮流状况复杂多变。
  生态系统。我国拥有世界海洋大部分生态系统类型,包括入海河口、滨海湿地、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浅海生态系统以及岛屿生态系统,具有各异的环境特征和生物群落。
  自然灾害。我国海洋灾害种类多,包括海啸、风暴潮、海浪、海冰、赤潮、绿潮,以及海平面上升、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和咸潮入侵等。2011年以来,我国共发生风暴潮、海浪、海冰等海洋灾害470多次,平均每年有7个热带气旋登陆,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亿元。
  (二)问题和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阶段。随着用海规模扩大和用海强度提高,在满足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海洋空间需求的同时,保障海洋空间安全面临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开发方式粗放。海洋产业以资源开发和初级产品生产为主,产品附加值较低,结构低质化、布局趋同化问题突出。近岸海域围填海规模较大,2002年至2014年,围填海造地确权面积达1339平方公里。
  开发不平衡。海洋开发活动集中在近岸海域,可利用岸线、滩涂空间和浅海生物资源日趋减少,近海大部分经济鱼类已不能形成渔汛,近岸过度开发问题突出。深远海开发不足问题需要重视。
  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入海河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近岸海域水质恶化趋势没有得到遏制,局部海域污染严重,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胶州湾、长江口、杭州湾、闽江口、珠江口及部分大中城市近岸海域。
  生态系统受损较重。受全球气候变化、不合理开发活动等影响,近岸海域生态功能有所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海水富营养化问题突出,赤潮等海洋生态灾害频发,一些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受损严重,部分岛屿特殊生境难以维系。
  资源供给面临挑战。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产、生活、生态用海需求日趋多样化,对传统海洋资源供给方式提出新的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自然规律,根据不同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合理确定不同海域主体功能,科学谋划海洋开发,调整开发内容,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能力和效率,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实现可持续开发利用,构建陆海协调、人海和谐的海洋空间开发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