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起底”农村党员干部问题线索 处分2297人

30.07.2015  12:05

图为7月14日,江门市新会区纪委巡查组进村入户排查问题线索。谭丽芳 摄

“中山市古镇镇冈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蔡某涉嫌挪用集体资金4000万元被立案调查;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竹溪村村民小组组长侵吞公款150万元,被立案调查……”7月27日,广东省纪委通报了一批涉农腐败问题。这是该省通过开展农村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取得的成效。

据了解,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以来持续开展严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专项行动。省纪委于4月30日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镇两级纪委认真排查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违纪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农村党员干部问题线索5602个,其中涉及村干部问题线索791个;立案1219件;处分2297人。

为进一步畅通获取违纪问题线索渠道,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采取传统的接受来信来电来访方式的同时,广泛开展深入农村基层下访活动。清远市各乡镇纪委组织纪检干部每周夜访农户一次,每逢镇集墟日设立固定接访点,深挖问题线索;南雄市纪委从各乡镇(街道)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中选聘250名问题线索排查员,构建密集的摸排网络;惠东县纪委成立一支由301人组成的覆盖镇、村两级的排查队伍,排查农村党员干部问题线索74条,立案27件,处分39人。

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线索登记上报和线索滚动排查制度,以此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线索登记上报制度即下级纪委将排查的问题线索形成管理总表上报上级纪委,上级纪委梳理出重大线索目录后,再移交各地进行初核。滚动排查制度即对排查的问题线索实行动态管理,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线索管理总表和重大线索目录,根据工作进度,每月更新一次立案、查处情况。

在摸排线索的同时,各地坚持边摸排边查处,重点聚焦“小官大贪”问题。江门市蓬江区纪委紧紧围绕排查一批、立查一批、宣判一批、解决问题一批的“四个一批”目标,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英德市纪委排查发现黎溪镇湖溪村6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买卖宅基地、工程发包等领域大肆侵吞、私分买卖土地款和工程款共计4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在排查中发现增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伙同其他村干部共17人在拆迁安置项目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房屋清拆承包人好处费等问题后,迅速立案查处,并将17人全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认真总结梳理查处的违纪问题,督促各地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加强信息公开,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为有效预防和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提供更多制度化、科学化的解决方案。(记者 王景喜 通讯员 罗有远)“



原标题: 广东“起底”农村党员干部问题线索 处分22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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