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29.11.2017  00:19
  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46号)部署安排,天津市开展了2017年度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天津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双打”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相关工作取得成效,遏制了假冒伪劣商品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的趋势,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积极部署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双打”办制定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了联络机制,通过信息交流,了解行动进展情况,实现监管资源、信息的沟通与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建立农资打假长效机制,市农委联合各相关单位制订了《天津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津农委函〔2017〕19号)。市农委联合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市场委、市供销社七部门召开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联席会,研究讨论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通报了农资打假各项工作进展,并就年度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安排,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形成相关会议纪要。
   二、加强对涉农重点商品监管
  市农委强化重点监管推动农资打假行动。一是加强种子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门店备案、种子标签情况。以小麦品种为主,重点检查种子品种审定情况,整治未审先推行为。全市共检查种子经营单位及门店86家,涉及26个品种,65万公斤种子。随机对7家种子经营单位的15个样品的种子质量进行检测,合格率达100%。同时加大了对种子植物检疫情况的检查,全市共检查种子生产、经营单位380家,涉及批次350批次,280万公斤种子。二是加大禁限用农药整治力度。全市共检查农药生产经营企业836家次,农药产品1.05万公斤。三是加强肥料市场监管,严查肥料产品登记情况,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0家,涉及产品567.9万公斤,抽检样品16个,合格率达100%。进一步加强秋季农资市场监管,保障农民用种、用药、用肥安全。四是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查看办理“两证”档案和实地抽查苗圃等方式进行。查看各地落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标签制度,查处无证和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子情况;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苗行为情况。
  各级公安机关围绕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农资、烟酒食品、小家电、日用化工、五金电器及三无工业品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对重点人员实施动态监控,充分发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派出所及群众联防接触面广、信息反馈快的优势,对假冒伪劣产品坚持打早、打小的工作原则,有效遏制了我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侵权假冒犯罪活动。
   三、加强生产源头治理整顿
  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委加强部门协作,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与“质检利剑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结合起来,通过认真拟定方案,组织学习抽样标准和当前化肥典型案例,提高了农资打假的有效性。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北辰区青光镇城乡结合部制售假酒窝点高发易发的重灾区,联合相关部门实施源头治理,打掉一批制假黑作坊。5月9日晚,北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出动30余人的执法队伍,进行突击夜查。现场查获五粮液、茅台、剑南春、津酒等十大类侵权白酒2397瓶,用于灌装的散装白酒425公斤、原料酒172瓶,各类品牌白酒包装纸箱、纸盒、手提袋、空瓶等包材1.2万件,手压塑料封接机、压盖机、清洗机等制假工具15台,涉案金额31万元,案件连夜移交公安部门,当事人已被公安部门依法控制。同时,聘请食品专家对辖区7家白酒生产企业开展全面审核评估,为执法人员查处白酒非法制售行为提供专业依据和技术支持。
   四、加强流通领域监督检查
  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紧密相关产品的整治,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进行检查。做到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执法办案与促进规范相结合。强化食用农产品(食品)销售经营者“索证索票”责任制落实,强化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强化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地沟油”专项治理,强化销售类食品摊贩监管,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强化餐饮行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320人次,检查经营户8625户,查处各种违法案件93件,取缔违法经营户3户,罚款107万元,收缴没收侵权伪劣商品28.16吨,没收侵权标识84010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
  市知识产权局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专利集中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全市各区开展专利商品检查40多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50余人次,检查商品35.1万余件,查处假冒专利和专利标注不规范案件262件。有效维护了农村和城乡部市场交易秩序。
  市邮政管理局全面督导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邮政、快递企业落实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实名寄递和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等协议客户的资格审查,确保相关信息妥善保管,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配合
  各级公安机关共成功侦破涉及我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假冒伪劣案件62起,打击处理制售假犯罪嫌疑人88名,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有效地确保了我市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市场秩序。
  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利用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的两法衔接机制拓展监督案件线索,积极开展双打立案监督工作,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重点审查,对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经审查确认构成犯罪的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截至10月31日,成功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立案14件1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13人,共批准逮捕60件90人,审查起诉61件106人。其中,市人民检察院在督办的静海区独流镇制售假冒伪劣调味品系列案件过程中,多次到案发现场指导工作,静海区检察院也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工作,最终普通刑事立案侦查3件17人,批准逮捕15人,职务犯罪立案1件1人,批准逮捕1人。
  市各级人民法院对农资打假刑事审判工作高度重视,推动建立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市农委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使更多的犯罪行为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审结农资打假相关刑事案件1件,判决3人。
   六、广泛开展农村市场打假宣传活动
  市“双打”办制定下发了《天津市新形势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宣传方案》,为我市打击侵权假冒宣传进农村提供了指导和依据。市农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农资打假工作部署、要求和成效。通过在农资经营店、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张贴宣传单和禁用农药名录,悬挂标语等方式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和科学使用知识,推介诚信企业和放心产品。并在三月下旬开展了以“放心农资进乡村,质量兴农保安全”为主题的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印发宣传材料9.6万份,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深化农资监管服务。各级公安机关积极邀请各类媒体参与和全方位宣传报道相关工作内容,不断增强公安部门打击处理侵权伪劣违法犯罪的声势,震慑违法经营者,引导生产经营者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同时结合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特点,采取在农村商业网点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启动乡镇广播体系等措施,增强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工作的宣传效果,确保打击工作和宣传工作同步进行,在我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取得良好反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今年累计组织各种宣传活动117次,培训活动36次,现场发放宣传材料9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