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冶金行业开展执法监察专项行动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2014年执法计划安排,从2014年1月初至3月底,执法总队拟对全市冶金行业部分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思想,以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在冶金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依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 行动时间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自2014年1月初开始至3月底结束。
三、 职责分工
按照行政区划和职责分工,除我市八大钢铁联合企业由四处检查外均由执法总队监察四室、监察五室负责。
监察四室:负责滨海新区、河东、北辰、武清、津南区域内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监察五室:负责静海、宁河区域内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专项行动由总队孙中奇副总队长负责,各监察室室主任对本室监管监察工作负全责,同时在两个监察室的基础上,成立一个由总队长、书记任组长,副总队长为成员的督查组,重点督查两个监察室的工作,并对部分管理基础薄弱、安全隐患较多、危险程度较大的企业实施多频次的监督检查。
四、 检查内容
参照冶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确定执法监察的重点内容如下:
1、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着重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修订和落实情况,并重点检查关键岗位人员的应知应会情况和隐患排查机制的建立、运行情况。
3、检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备案和演练情况,应急物资储备以及重点部位的应急值守情况。
4、检查企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员工三级培训教育情况。
5、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6、冶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的其它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各监察室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这是总队扩大执法监察范围后开展的第一次专项行动,必须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立即着手组织人员培训,制定专项检查表和调查表,协调有关区县局做好配合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有序进行。
(二)深入检查,强化监管。
各执法监察室要严格标准,从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确保法律的严肃性。
(三)认真排查摸底,建立基础档案。
各监察室要结合这次专项行动对分工监管区县各行业使用煤气发生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认真翔实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建立电子档案。同时,尽量搜集相关工贸企业底数情况。
(四)廉洁执法,树立形象
各监察室要严格作风纪律,坚决执行市局、执法总队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廉洁自律,树立执法总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