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掉入“群旅游陷阱”

14.09.2015  11:15

    近年来,随着社交形式不断丰富,许多户外群、QQ群及有关网站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和途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组织出外旅游活动,甚至以“旅游直销”“免费旅游”“边游边赚钱”为噱头,发展下线,拉市民入会并交纳会费。由于此类组织缺乏正规旅游资质,游客维权时存在较大困难,同时此类组织专业能力不足、风险防范能力差,不仅扰乱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在此,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郑重提示广大市民游客:擦亮双眼,注意辨别“群旅游”的如下特征,避免上当受骗。

    一、貌似AA制,实则为赢利。此类组织在宣传旅游线路产品时,价格常以AA制的形式出现,分解为车费若干元,景点门票若干元,餐费若干元等,乍一听起来价格透明。其实不然,当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组织者在吃、住、行、门票等方面都能拿到相当优惠的团队价格,这和群成员交纳的费用有一定差价,加上参与人数众多,产生的利润就相当可观。

    二、领队无资质,合同未签订。此类组织的领队一般都是旅游爱好者,没有经过专业的野外生存知识等方面的系统培训,而且出游前一般是口头召集,不会和参与者签订协议或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安全或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领队常会解释为自由选择的结伴出游,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正规旅行社按照《旅游法》的要求,都投保有旅行社责任险,用以保障旅行社和游客遭受意外事故时的权益,可“群旅游”没有此项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就无从谈起。

    三、入会需缴费,推荐可免费。此类组织在入会时往往要收取部分会费,但同时也提出在规定时间内发展若干“下线”,可以返还会费,甚至还能盈利。国家批准的企业从事直销是合法经营行为,以“单层次”为主要特征;传销是非法经营行为,以拉人头、入门费、团队计酬为主要特征。此类组织的行为已经带有明显的传销特征。

    四、监管有死角,安全无保障。这类旅游组织者往往既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也未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监管难度大。即便发生损害事故和投诉,管理部门也无从收集证据,为旅游者维权困难。“群旅游”属于个人达成的约定,因为缺乏监管,所以在组织旅游活动时常有夜间行车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发生。

    五、追责无依据,游客难维权。“户外群”组团游的付款方式,有些通过现金支付,也有些通过支付宝和银行卡转账,没有发票、保险,也不签合同,发起人只是一个网名,人都很难找到。如果出现纠纷或损害事故,出游者很难举证维权。而且,这种情况给执法部门取证也造成很大困难。并且在法律层面,“群旅游”引发的民事纠纷受理起来也面临困难。目前,我国暂无明确法律法规对自发组织的户外游活动作出专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