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

20.04.2017  19:38

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津环保土[2017]66号)的要求,为加强我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环境安全,我局现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我局首先制定了《危险废物监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明确责任分工。随后根据市环保局提供的危险废物重点单位名单,我局于4月10日召开了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要求各企业进行自查,并于4月14日之前上报自查报告、应急预案等。接下来,我局开展对各单位的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有明确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意外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贮存容器是否有明确标识;危险废物是否进行分类贮存,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存放地点是否有间隔;与处置单位签署的合同是否齐全;是否有环评材料,是否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是否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台账等。

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立案处罚,并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建立健全信息沟通途径,形成长效机制,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电子化、信息化动态监管,建立危险废物重点源一户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