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暴力手段跨省作案 四名90后小伙儿抢劫获刑

09.06.2015  12:04

   天津北方网讯: 2014年5月至8月间,四名90后的年轻小伙子贺某某、李某某、冯某、叶某预谋后采用殴打或持刀、电棍相威胁的手段,分别结伙在本市和平区、北辰区、红桥区、河北区和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疯狂抢劫作案多起。

  2014年7月16日23时30分许,被告人贺某某伙同被告人李某某、冯某追赶被害人小郭至天津市和平区陕西路与多伦道交口邮局附近进行殴打,并抢走小郭脖子上的金项链后逃跑。期间,李某某将小郭头部砸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2014年7月26日晚,被告人李某某伙同被告人冯某窜至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流行前线商厦一楼出口附近采用持刀和电棍进行殴打的手段,抢走被害人小邢脖子上的金项链后逃跑。

  2014年8月9日23时许,被告人贺某某与叶某尾随被害人小刘至天津市和平区山西路一院子的楼房内,采用持刀相威胁的手段抢走小刘脖子上部分金项链及所挂金牌后逃跑。期间,贺某某用刀将小刘左上臂刺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公安机关于2014年8月14日分别将被告人抓获归案。近日法院对四人均作出有罪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贺某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以抢劫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抢劫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市检察院通报未检工作情况:受案人数逐年下降
   天津北方网讯: 今年是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北方网
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校园暴力案 聚众斗殴近半
   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上午从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