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启动门槛简化程序 重污染天应急措施更严了

02.12.2015  15:20

   天津北方网讯: 为应对本轮重污染天气,本市先后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应急响应。细心的市民发现,相比以往,此次应急响应措施更加严格了。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近日本市再次组织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了京津冀合作,降低启动预案的门槛并简化了程序,采取更严格的措施,以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据悉,这是本市对《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第二次修订。

  新应急预案重点强化京津冀环保合作。为确保本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工作与国家或京津冀区域的临时环境空气保障活动有效衔接,新应急预案规定“在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实施Ⅲ级及以上响应措施或其他临时应急减排措施”。同时,降低预案启动门槛,本市将预案最低启动条件,即蓝色预警启动条件由“经预测,将发生连续2天AQI>200或1天AQI>300”调整为“经预测,将发生1天(含)以上AQI>200”。简化预案启动程序,新应急预案将Ⅱ级(橙色)预警由“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修改为“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启动。

  新应急预案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措施,以尽快改善空气质量,如预案明确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区县主要道路,在Ⅲ级(黄色)预警响应时,“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2至3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在Ⅱ级(橙色)预警响应时,“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3至4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在Ⅰ级(红色)预警响应时,“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持续进行机扫、冲洗和洒水作业;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此外,新修订预案还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烧秸秆和垃圾等已纳入日常管理、不适宜再作为应急措施的规定从预案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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