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吸引外资规模下降须客观全面看待 北上广深等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

18.09.2017  19:57
下半年还将在金融、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外商直接投资(FDI)有所下降。商务部数据显示,8月份,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2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1%;1~8月份,FDI金额5479.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2%。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近些年我国吸引外资规模始终保持全球前三,基本面总体稳定,对我国吸引外资规模下降问题,要客观全面看待。     孟玮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召开的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她介绍,一方面,国际跨国投资仍在曲折复苏阶段,出现波动成为常态。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2016年全球跨国投资规模下降了2%。据美国经济分析局统计,2016年美国吸引外资下降1.9%,今年第一季度下降44.2%。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吸引外资也受到一定影响。另一方面,我国吸引外资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增速、结构、动能正在转换调整。今年上半年,我国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外资流入有所减少,但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外资流入实现较快增长。可以看出,外资结构变化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是紧密相关的。     据介绍,在吸引外资转型升级阶段,我国投资环境不断完善,对外商保持较强的吸引力。一方面,我国政治社会稳定,基础设施完备,产业配套齐全,人力资源丰富,而且市场快速增长,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之一,这些都为企业投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我国正在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开放水平,通过简政放权和备案制改革,大幅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联合国贸发会议今年6月发布的《2017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我国在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资东道国中排名第二。据中国美国商会、中国欧盟商会调查,2017年,69%的美国企业将扩大在华投资,约1/3的欧盟企业将我国作为前三大研发投资目的地。近一段时期,10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明显增多。这些情况表明,我国投资环境受到外商广泛认可。     孟玮强调,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成功实践。为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我国今年以来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出台综合性政策措施。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新形势下积极吸引外资政策导向,提出了40多条具体措施,受到国内外广泛好评。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正在积极贯彻落实。     二是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今年7月实施的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限制措施减少近1/3,提出了全国范围实施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原则上实行备案管理,不得限制外资准入。在此基础上,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了开放试点。今年下半年,还将在金融、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     三是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对外商投资企业同等适用产业支持政策和创新支持政策,按照统一标准审核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给予内外资企业公平机会参与标准化工作,促进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上市、发债。     四是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为外商投资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提供各类支持政策。今年2月发布的新版《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扩大了中西部地区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孟玮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落实相关政策,继续推进放宽外资准入,简化外商投资管理程序,支持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构建更加开放、公平、便利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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