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

09.11.2015  17:59
   近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市商务委制定了《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进行规范。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执行评估与监督等。一是具体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严格根据《意见》列举事项范围,结合委职责定位,对属于委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能细化的均予细化。二是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明确规定,所有列入“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须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并针对事项的性质、涉及范围,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三是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执行评估与监督,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应当作为绩效考评、专项督查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