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为困难残疾人家庭发放取暖补贴

09.04.2016  07:31

为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和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2016年市财政计划投入精准救助资金160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4万余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发放一次性冬季取暖补贴。

取暖补贴标准为每户每年400元,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三类残疾人家庭:一是有重度残疾人的低保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二是有智力、精神三级残疾人的低保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三是一户多残家庭。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可持规定材料于9月至10月份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经街道初审,区县残联审定后,11月份由残联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困难家庭。

下一步市财政将积极配合残联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