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在政策法规处加挂执法监督处牌子

01.12.2015  15:02

                                   

按照天津市发改委《关于同意市粮食局政策法规处加挂执法监督处牌子的批复》,市粮食局在政策法规处加挂执法监督处牌子。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津编发﹝2015﹞39号)通知要求,为规范执法监督工作,经2015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报请市发改委批准,市粮食局在政策法规处加挂执法监督处牌子,履行执法监督职能。

执法监督处的职责范围严格按照《市政府部门执法监督机构工作职责》确定,组织执法情况监督检查、依法行政考核;受理行政执法投诉,指导、协调系统内执法监督工作;对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培训和考核;指导监督执法平台工作,并利用平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