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建设“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

28.02.2015  13:01

天津北方网讯: 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十类不动产将进行统一登记,本市在保障该项《条例》实施上也有了新的举措。2月27日,记者从天津市城建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本市将全力以赴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建设统一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平台。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区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建立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制度,加快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完成不动产登记立法,建设统一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平台,确保年内各项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同时,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还将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做实行政审批处,3月底前8项事权实现集中审批和现场审批,还有4项在两年内逐步向行政审批处集中,落实“一颗印章管审批”,实施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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