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召开《天津市地名管理条例(修改)》立法工作推动会

06.07.2018  18:54

为推动《天津市地名管理条例(修改)》起草工作进度,提高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质量,2018年6月28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召开立法工作推动会。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李树樑副主任主持,市人大城建环保办李江丁副主任、市人大法工委一处、市政府法制办城建法规处、市规划局法监处和地名处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规划局首先介绍了我市地名管理的具体情况,对《天津市地名管理条例》修改的必要性、拟修改的主要内容、目前起草工作进度以及遇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重点汇报。李树樑副主任就《天津市地名管理条例(修改)》的具体制度设计、立法方向与结构框架做出了具体指示。最后,李树樑副主任强调,城市地名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天津市地名管理条例(修改)》是列入市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9月份之前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该立法项目涉及到地名规划、标准地名管理、地名文化保护等重大问题,也涉及到市规划局与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界定,市规划局要进一步加快起草工作进度,按照立法程序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年初工作台帐确定的时间节点抓紧完成起草工作,并尽快上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