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院推动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

02.09.2015  19:21

   天津北方网讯: 日前,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的审判长并非该院刑庭审判员,而是二级大法官、市高院院长高憬宏。据悉,自今年4月市高院出台《全市法院院长、庭长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来,全市各级法院院长、庭长共办理案件44625件,占全市法院同期审结案件数的30.99%。

  记者从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强化院长、庭长审判职责,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今年4月,市高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结合天津法院工作实际,出台了《全市法院院长、庭长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

  院长、庭长办案制度的推行有力推动了院长、庭长回归审判一线,从幕后到前沿,由审批变审判,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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