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20.07.2015  19:49

  1. 问:2016年支撑重点申报说明中附件内容要求的项目前期专利、企业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必须都要提交吗?

  答:不是,申请单位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酌情准备,项目评审时,专家将根据项目情况进行择优打分。但项目单位在申报书实施方案中涉及相关内容但没有附证明材料的,专家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2. 问:新注册的企业,没有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怎么办?

  答:可提供自公司成立之后的企业资产经营情况证明材料,可以由单位自行出具并盖章,由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问:从哪里可以查到我个人或企业正在承担的项目?

  答:请将个人身份证照片或企业营业执照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反馈结果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

  4. 问:申报指南中的A、B类是指什么?

  答:申报指南中部分方向对申报单位性质进行了标注,其中“A类”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均可申报,但以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为主承担单位申报时须有本地企业参与;“B类”指须以企业为主承担单位进行申报;未标注的无限定。不属于此类的将不予支持。

  5. 问:我单位是企业,没有上级主管部门,应该将申报书提交到哪里审核?

  答: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应该将申报书提交到企业注册地的区县科委,由区县科委审核。注册在滨海新区的企业,属于开发区、保税区(空港)和高新区3个功能区的,提交到所属功能区的开发区科技局、保税区(空港)科技局和高新区科技局,注册地不在以上3个地区的企业,直接提交到滨海新区科委。

  6. 问:2016年支撑重点项目申报受理时间可以延期吗?可以晚几天提交申报材料吗?

  答:不可以,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7. 问:2016年支撑重点项目立项比例大约为多少?

  答:2016年支撑重点项目为自由申报类项目,请参考申报说明中去年的项目受理和立项情况。

  8. 问:2016年支撑重点项目什么时间立项?

  答:支撑重点项目受理后,需经过项目形式审查、技术审查、信用审查、项目查重、专家评审、专业处建议、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公示等程序,预计会在2016年上半年立项。

  9. 问:2016年支撑重点项目立项后拨款程序是什么?

  答:支撑重点项目立项后,立项清单会转到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将经费拨至项目承担单位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财政局。

  10. 问:申报系统操作有问题怎么办?

  答:请首先通过天津市科委网站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平台”(http://218.69.114.96/platform/),登陆“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参考界面右上角“使用说明”;如不能解决请使用电子邮箱进行沟通,简要说明遇到的问题,并写明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发送电子邮件到[email protected],反馈结果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如仍不能解决请电话咨询5883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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