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翻译系列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8.12.2016  19:05
  2016年度天津市翻译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结束。下列人员通过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3日(期限7天)。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材料方式向天津市翻译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反映问题。

  受理部门: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人事教育处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810室
  联系电话:58665961             
  邮政编码:300040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