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改委开展新招录公务员法制培训工作

10.12.2015  09:51

                               

为增强新入职公务员法律意识,提高日常工作规范化水平,12月1日,天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法制培训会议。培训会上法规处处长作了动员讲话,揭示了学习公共法律知识对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训会邀请了市发改委法律顾问徐岩律师就《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内容,结合案例进行讲解。委内2014年、2015年新招录的公务员18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内容首先阐释了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立法目的,并结合案例以生动的问答形式让大家对行政复议制度形成直观认识。随后重点讲解了依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等规定,行政复议受理案件范围和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并针对与大家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进行举例说明。最后,对市发改委日常工作中容易产生行政争议的工作领域,如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等工作,梳理了可能存在的执法主体不合法、行政程序不合法、违反执法公开制度、违反时效规定、证据审查不严及事实认定不准、送达方式不当、行政不作为等方面需要防范的行政法律风险点。同时特别提示新入职人员应当牢记行政机关所作的工作必须始终立足于我们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