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多项举措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07.12.2015  10:02

     

为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维护行政相对人的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规范执法办案程序。

一、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宝坻区市场监管局以案件集中评查为契机,由法规科针对工商、质监、食药三种程序文书的使用对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讲解,整理出文书使用中出现的执法文书混用、文号不规范、项目填写不完整等八类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法。为使基层执法人员进一步熟悉食品药品文书的制作方法,统一订购了《食品药品执法文书制作与示例》,严格按照国家总局要求使用文书。

二、提高证据取证能力。宝坻区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规范证据提取的通知》,对现场照片、票据、凭证、视听资料等证据的提取、制作进行了统一规范,使取证全面、客观、真实。通知还就授权委托、询问通知、限期提供证据、文书送达地点的确认等程序制定了的相应的文书样式,制作出文书范本十个,供执法人员参考使用。

三、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宝坻区市场监管局整理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下发给全体执法人员。集中梳理出市场监管部门执行的33项行政强制措施权,注明了各项职权的适用条件、对象及注意事项,并就行政强制措施的审批手续、文书使用、送达方式、查封扣押期限、物品处理方式等进行了说明。

四、实行案件集体审理。宝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对全部一般程序案件实行集体审理。该制度将案审会议分为重大案件审理会和一般案件审理会两种,分别就会议主持人、参会人员的组成、案审办工作职责、会议程序、表决方式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为提高案件质量提供了重要保证。

五、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宝坻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公安分局、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建立市场和质量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两法衔接”联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各机关内的负责机构、联络人员,把情况互通、问题互询作为一种常态,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了案件移交程序,确立了日常协作配合和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