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5.01.2016  22:39

  各相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函》(工企业函〔2015〕26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对象和报送内容。报送对象为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纳入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准备申请和已经享受国家和我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以及免征营业税政策的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内容为2015年全年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请参照系统提供的填报说明如实填写。 二、报送工作安排。各担保机构按已经下发的账号和密码登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系统”  ( coids.sme.gov.cn ),于2016年2月24日前上报相关信息。新填报机构请联系市中小企业局申请账号。填写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可联系系统提供的技术支持电话:010-68574511,010-68200380。  三、担保机构业务信息报送是了解行业发展、落实相关政策的基础性工作,请各担保机构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按我市工作时限要求尽快完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王爱民;电话:24219182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