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首例持卡工会会员非工伤意外身故获保障金

09.02.2015  10:37
天津工人报》(2015年02月06日    01版)
   

                立春当日,寒冷并没有因为春日的“启幕”而远离津城。虽然此时室外的气温并不高,但是在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合作社的院内,却充溢着一种“特殊”的温情。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2月4日下午,静海县某职工家属来到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合作社,送来了一面包含“特殊”感谢的锦旗,同时领到2万元工会会员服务卡互助保障金,这也是我市首例持卡工会会员非工伤意外身故获保障金。
     1月3日,一名43岁的静海县职工,在超市购物时意外摔倒伤到脑部,不幸身亡。当家属还沉浸在亲人离世的悲伤中,却意外接到静海县总工会的电话。县总工会在表达哀悼后表示,1月1日该职工领取了市总工会发放的工会会员服务卡,根据相关规定,该职工可以享受到会员专属救助保障:“持卡会员本人在保障期内遭受非工伤意外伤害并在180天内死亡的,给予一次性救助2万元”。职工家属在料理完后事后,在县总工会帮助下,提交了申领请求。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合作社收到上报申请后,迅速启动了相关程序。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合作社负责人在核实该职工情况确实符合救助保障规定后,及时审批,决定对该职工家属发放会员专属保障金。
     当该职工家属接过2万元保障金后,难掩内心的感激。她感慨地说:“没想到小小的一张卡,有这么大的作用。这张卡不仅让我们得到了帮助,享受了保障,更体会到市总工会对职工的真心和用心,谢谢你们,谢谢!
     “要真真正正让职工享受到工会会员服务卡的全方位服务,这不仅仅是让职工享受实惠,而是让职工有‘保’可依。”合作社负责人告诉记者,保障基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是由市总工会和持卡会员所在区县局、集团公司工会共同出资建立,会员本人不出资。此项保障由天津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合作社承办,持卡会员申请救助时,由所在单位工会到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合作社办理。“不要小看这20元的保障费,持卡会员经本市三级医院首次确诊患指定重大疾病;遭受非工伤意外伤害导致死亡;因火灾造成本市范围内住宅家庭财产、生活必需品重大损失。一旦遇到这三种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最高1万至2万元不等的保障金。另外,如遇意外死亡情况,我们还将开辟‘救助绿色通道’加快解决速度,方便会员。”该负责人说。
     另据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按照市总工会十六届九次全委会提出的“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要求和“2221”四大保障举措,工会组织通过发放工会会员服务卡,拓展服务卡功能,建立起持卡会员专享保障。首批50万张工会会员服务卡已于2014年年底发放完成,2015年,按照市总工会十六届十一次全委会的要求,将进一步深化“2221”四大保障举措,全年新发放工会会员服务卡150万张,上半年将完成80万张的发放任务,各级工会组织正在紧张落实中。市总工会将通过进一步加载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方式,为职工送去更多福祉。本报记者孙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