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运探讨:工会干部应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彰显作为

07.04.2015  11:51
来源:    ——《工人日报

  乔福奎观点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工会干部必须站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沿阵地,建立职工表达诉求的体制机制,充分尊重和保护职工表达诉求的权利,积极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和维护合法权益。善于运用法律赋予工会的劳动监督权利,积极推动各项劳动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保障职工依法享受的各项权益不受侵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中华全国总工会为此下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关于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投身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依法治国中的主力军作用,汇聚起职工群众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工会干部,应如何在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彰显作为呢?
  学习领会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李建国在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时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我们党清醒认识我国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深刻分析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提出来的,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因此,工会干部要想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作用,就必须努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对《决定》的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兴国的重要作用。只有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执行,才能保证和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作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得到保障;才能有利于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有力打击和有效控制各种破坏、犯罪活动,促进各种人民内部矛盾能得到正确有效地处理;才能更好地吸收一切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促进社会进步,使中国迈向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其次,要用法治思维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开展工会工作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能触碰。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努力掌握法治知识,依法管理工会事务,依法履行工会职责。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制订具体方案,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把工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加强职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决定》指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把依法治国的方针落到实处,各级工会干部就必须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首先,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决定》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各级工会干部要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坚定法治信仰、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意识,懂得运用法律武器和理性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广大职工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其次,要在职工普法教育方面自觉地担当起主体责任。对职工群众的普法教育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要紧密联系工会工作实际和职工群众的实际需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着重加强对《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劳动争议处理条例》《集体合同规定》等相关法律及地方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最后,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途径和方法激发职工的学习热情。可以运用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介,定期摘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还可以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举办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聘请专家教授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在职工中开展普法专题辩论赛等,扩大宣传教育影响力,提升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建设
  工会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是工会的基本职责。随着多种所有制形式企业的出现,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有着不同的呈现。一般来说,国有企业中工会组织都很健全,且能按照工会性质发挥应有的作用。有些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个体企业的工会组织就不一定健全,有的削弱了工会的权利,有的根本就没有工会组织,甚至个别企业有法不依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导致矛盾和纠纷案件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