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

28.07.2017  15:10

市法制办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让每一名申请人在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凸显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独特优势,在某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市法制办复议工作人员大胆尝试,引入质证、辩论等程序,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机制。

为了高效、便捷地处理行政纠纷,公开、透明、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复议案件审理的权威性,市法制办在复议案件审理中依法创新案件审理方式,主要采取下列三种方式:一是切实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申请人可以依法查阅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二是充分听取申请人的意见,申请人在查阅案卷后,针对被申请人的答复、证据、依据等可以提出质证意见,复议机关做好书面记录;三是申请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的辩论意见,申请人需要提出其他意见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书面提出辩论意见。市法制办通过上述创新方式,丰富了书面审理以外的审理形式,保证申请人有机会充分表达意见、进行质证和辩论,让申请人参与到案件审理程序中,以实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目的,彰显公平正义。

市法制办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助力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
为落实天津市《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制办
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调解作用,树立政府为民服务良好形象
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