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天津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三个更加注重”取得成效

08.07.2016  05:24

 

  2016年上半年,天津市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04件,比去年上半年的473件增加了6.6%,其中:案前化解13件,经调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终止审理9件。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三个更加注重”成效显著。
  一是更加注重化解行政争议。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始终贯彻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思路,加大调解力度,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2016年上半年工作成果突出,收到申请人赠送的锦旗两面。
  二是更加注重申请人权利保障。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始终坚持对申请人的权利保障,告知申请人享有阅卷和听证的权利,对重大复杂的案件采取听证审理方式。2016年上半年听证审理了某行政处罚案件,在听证中通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辩论,对事实认定、处罚依据、自由裁量标准等问题逐一争辩至明晰,听证后申请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纠纷得以化解。
  三是更加注重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2016年上半年,被监督机关主动纠错或者与申请人达成和解3件,通过行政复议维护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行政复议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