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办关于做好201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津农机管〔2016〕33号
市农机办关于做好201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文件精神,做好2016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市农机办决定继续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督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以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护大气环境质量为宗旨,坚持“政府扶持、行政推动、堵疏结合,以疏促堵” 的原则,通过行政、技术、经济等手段,继续推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巩固已经取得的禁烧成果,按照清晰职责、落实责任、隐患未然的工作方法开展本次督导工作,确保2016年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超过95%,以综合利用促进秸秆全面禁烧。
二、督导内容
(一)市级督导检查
1.各区县《方案》编制和落实情况。各区县制定的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和具体措施是否科学详实,农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利用途径是否分解到各乡镇、村。
2.秸秆焚烧隐患处理情况。各区县是否有效高效清理各阶段秸秆焚烧隐患、发现和处理秸秆焚烧的具体措施。
(二)区县督导检查
1. 各镇街《方案》编制和落实情况。各镇街制定的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和具体措施是否科学详实,确定的利用途径是否分解到各村、地块。
2.秸秆焚烧隐患处理情况。各镇街是否有效高效清理各阶段秸秆焚烧隐患、发现和处理秸秆焚烧的具体措施。
三、督导形式
市区两级督导组要深入被督导单位,听取责任部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汇报,深入到镇街、村,督导各阶段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落实、工作进度,并提出整改意见。记录和上报秸秆焚烧情况。
四、督导时间
由装备管理处和各区县农机中心统一安排春季、“三夏”、“三秋”等重点时段的督导检查工作。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
五、督导机构
市农机办成立四个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
序号 | 组 长 | 成员 | 负责区域 | 联系人 |
第一组 | 韦恩学 | 薛桂来、刘旭东 | 机动 | 薛桂来 |
第二组 | 胡 伟 | 谷长山、薄克明 | 宝坻、蓟县、北辰 | 谷长山 |
第三组 | 刘志伟 | 相俊红、任长青 | 静海、武清、西青 | 相俊红 |
第四组 | 李广来 | 王全兴、宁书臣 | 宁河、东丽、津南、新区 | 王全兴 |
各区县也要成立由相关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深入细致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联系人:谷长山 电话:87895313
附件: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督导记录表
市农机办
2016年3月23日
附件
_______区(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督导记录表
项目 | 单位 | 已收获作物禁烧与利用情况 | |||||||
还田 | 青贮 | 黄贮 | 离田 | 隐患 | |||||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 小麦 | 种植面积 万亩 | 已收获 | 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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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 种植面积 万亩 | 已收获 | 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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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 | 种植面积 万亩 | 已收获 | 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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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 | 种植面积 万亩 | 已收获 | 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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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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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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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点分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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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点形成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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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督查组长: 成员: 填报时间: 2016 年 月 日 被督查区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