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将至您的车船税交了吗?

22.12.2016  20:05

年底将至,有车一族看一下今年车船税交了吗?市地税局提示,本市车船税纳税期限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税款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如果是今年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车船税自纳税义务发生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尚未缴纳2016年度车船税的纳税人要抓紧了,以免产生滞纳金。

      本市车船税纳税方式包括:在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在本市地税局委托代征单位设立的车船税便民服务窗口(机动车检验场所)缴纳车船税。船舶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或检验的同时缴纳车船税。纳税人还可以自行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属于单位车船的,到其税务登记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手续。属于个人车船的,纳税人可以到全市任一区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申报缴纳。

      纳税人在缴纳机动车车船税时,应当提供的资料包括: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或行驶证的车船,应报送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在车船税便民服务窗口缴纳,还需要提供车辆IC卡。纳税人如果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自2017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车船税滞纳金=年应纳税额×(5/10000)×逾期天数。

市地税局特别提示纳税人符合相关规定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半征收或免征车船税,详情可到相应的车船税征收部门进行咨询。

 

附:

天津市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计税单位

年基准税额

 

乘用车[按发动机气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的

每辆

27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39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45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90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8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3000元

4.0升以上的

4500元

商用车

客车

中型

每 辆

96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

大型

1140元

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包括电车

货车

整备质量每吨

96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96元

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整备质量每吨

96元

摩托车

每辆

120元

船舶

机动

船舶

不超过200吨的

净吨位

每吨

3元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拖船按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

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

4元

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

5元

超过10000吨的

6元

游艇

不超过10米的

艇身

长度

每米

600元

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

900元

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

1300元

超过30米的

2000元

辅助动力帆艇

600元

(注:为减轻纳税人在我市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车船税负担,2016年我市乘用车辆按年减征2个月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款,即乘用车全年应纳税款=年基准税额÷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