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6年度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

08.03.2017  21:37


  2016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17件,新收3296件,比2015年增加了26.19%,办结的案件中纠错率为20.86%、调解和解率为14.93%,行政复议纠错、化解行政纠纷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2016年,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行政案件7496件。其中:一审案件3020件,占全部案件的40.29%,比2015年一审的3890件减少了22.37%;二审案件1952件,再审案件3件,其他2521件。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5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出庭应诉。

  2016年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主要表现出了以下特点:一是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明显;二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效果明显,全市各级复议机关通过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增加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能力,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三是行政复议案件类型多元化态势明显,申请人范围越来越宽,复议事项越来越广,涉及部门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