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召开2016年春节期间贯彻落实《国旗法》工作部署会

06.02.2016  19:42

                               

为贯彻落实《国旗法》和天津市政府法制办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升挂国旗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河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祺关于抓好落实的指示精神,河东区政府办、河东区法制办联合召开了春节期间升挂国旗工作部署会。河东区市容委、河东区商务委、站区办、河东区教育局、河东区卫生局及12个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河东区法制办对此次升挂国旗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提出几点要求:1、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升挂国旗。2、确保升挂国旗的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将国旗插挂在空调架等不符合规定的设施、设备上,不得将国旗与商品广告同时挂在一起,不得偏离突出位置等。3、确保各党政机关、街道、社区等范围全面升挂国旗。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升挂国旗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以报告形式向河东区法制办汇报,同时,各街道办事处要将每日巡查情况及国旗升挂情况照片上传至河东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备查。河东区政府办、河东区法制办将对各部门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2016年春节期间升挂国旗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