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法规宣传日活动

10.03.2017  22:34

      《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为推动本市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这是本市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更是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热切期盼的实际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决定》,北辰区农机中心协同市农机办、市农机推广总站于3月1日上午在双街镇紫御园内开展了《决定》宣传日活动,活动中悬挂标语3幅,出示展牌6块,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展示秸秆综合利用机具3台,解答群众问题50余条。市农机办领导、区农机中心全体干部、双街镇农业副镇长、各镇农办主任及部分村村长、农机合作社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区电视台、电台对此次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活动反响十分热烈,近300人参加了此次活动,使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得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