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补课遭暴打,师德碎了一地

13.05.2015  10:14

  只因不愿住在班主任老师家里“补课”,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天宏小学三年级学生李某宇,一次次遭到棍棒抽打、被扇耳光,并被骂全家没文化,甚至被老师抓住头部撞向墙壁。之后,经与学校协商,李某宇转到其他班,又被新班主任呵斥“滚出去”。目前,班主任已被开除,孩子家长已决定转校。(据《南方都市报》5月12日报道)
  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而灰色利益链下的有偿补课又屡禁不止,这是公开的秘密。不过,此事虽因有偿补课而起,但事件的过程和结果已远远超过了有偿补课问题本身。小学生不愿“补课”遭班主任暴打、辱骂,这种丑闻背后的现实是:一些为人师表的教师不仅要补一补“师德课”,更要补一补“法治课”。
  此次事件中,“补课”已沦为了某些师德沦丧的老师牟取私利甚至泄愤的幌子而已。交3500元钱“补课费”后,孩子吃住在班主任家里,所谓“补课”只是班主任在作业后面签个名,并没开小灶,这哪里是补课?分明是借机牟利。更令人不齿的是,当孩子不愿“补课”时竟然遭到了暴打和辱骂,这哪里是体罚?分明是泄私愤,师德碎了一地。
  其实,孩子家长的心胸还是很“宽大”的,在班主任以“医疗费”的名义退回了3500元“补课费”并且学校答应转班之后,家长就表示不再追究孩子被体罚的事情了。在家长做出妥协的情况下,新班主任又爆出了一句“滚出去”,是可忍孰不可忍?当偌大的校园竟容不下一个一时成绩差的孩子,只能说明教育已经践踏了底线、迷失了本性。
  在丑闻面前,学校的态度令人不敢苟同。首先,这显然不是校长所说的“个别教师有偿补课、体罚学生行为”,而是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其次,学校既然“坚决不能容忍”并承诺彻查事件,又为何又急匆匆把当事班主任“开除了之”?这种做法有推卸责任的嫌疑。更重要的是,殴打、辱骂学生的行为涉嫌违法,应追究法律责任。
  这次男孩拒绝“补课”被暴打事件再次揭开了一个教育“顽疾”:对于那些学习成绩一时不理想的孩子,教育工作者何时才能拿出足够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使每一个生命都平等地享受无差别的义务教育?这是更大的教育“欠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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