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第二个周日成慈善活动日 统一组织开展活动

27.06.2015  16:39

   天津北方网讯: 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今后,每年4月第二个星期日将成为慈善活动日,当天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各类慈善活动。

  据了解,本市慈善事业将本着“以人为本,扶贫济困”“推动改革,鼓励创新”“自愿无偿,公开透明”“规范行为,依法监管”的基本原则展开。各相关部门将通过弘扬慈善文化,积极打造“慈善天津”,探索建立“时间银行”回馈制度,鼓励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支持公益创投,引导有能力的企业、基金会对初创期慈善组织在资金、管理、技术等方面给予不少于两年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研究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设“透明慈善”,制定本市慈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全市慈善信息平台,并将研究搭建慈善帮扶和社会救助信息对接系统。到2020年,本市将基本形成慈善氛围浓厚、政策落实到位、慈善信息公开透明、慈善行为规范有序、志愿服务队伍更加壮大、具有天津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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