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假房本 骗财许高息 女子难逃法网获刑10年

15.07.2015  17:39

   天津北方网讯: 一女子为诈骗钱财不择手段,伪造房本又找人冒充房主,得手后最终难逃法网。

  被告人张某,女,42岁。2012年,张某经朋友赵某介绍认识了刘某。在河东区某小区的一间独单中,张某使用伪造的该小区另一处房屋房本作为抵押,并找人冒充该处房屋房主,以按月支付高额利息为饵,骗取刘某人民币40万元,随后每月以利息形式返还刘某1.2万元。半年后,张某又利用同样手段,以东丽区某房屋的虚假房本作抵押,骗取刘某、赵某人民币50万元。当张某支付利息满一年后,又与赵某、刘某重新签订协议,但此后张某便销声匿迹。经被害人报警,张某被抓获归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归还刘某人民币10万元。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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