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发布《天津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指引》

29.07.2017  03:21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行业监督管理,指导监管部门切实做好属地日常监管工作,有效防范风险,天津市金融工作局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和监管工作需要,发布了《天津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指引》。

指引》共分九章二十九条,主要包括明确了制定《指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和监管程序。明确了市区两级监管人员的职责分工,天津市金融工作局设非现场监管负责人、监管专员,各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设非现场监管负责人、主监管员。《指引》同时明确了制定监管计划的原则和具体步骤,监管信息收集的主体和信息来源,明确了日常监管分析的主体、分析方法及日常监管分析报告的编制要求和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