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房企担负起社会责任 不提房价延长首付时限

01.10.2015  17:47

  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受损房屋善后处置问题备受关注。滨海新区房地产企业采取不哄抬价格、延长首付时限等措施,努力服务好原房屋受损需要购置新房的居民,担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天津开发区北塘企业总部园区,就房屋销售工作进行采访。“为让事故受灾居民尽快买到合适的房子,我们就稳定房价和延长受灾群众首付交款时间等问题,与辖区房产企业进行了深入沟通,得到企业大力支持。”天津开发区北塘企业总部园区办公室副主任张越告诉记者。
  在北塘大街旁的听海蓝珊楼盘,记者见到了天津嘉禧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邵斌,他告诉记者,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加大房源销售量,保障第一批先交付80多户,最近还会再出来100套左右,为群众提供尽可能多的现房。同时在售价上坚持了“8·12”事故前的房价,努力尽到国企的社会责任。
  “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人一般要在7天内把首付交给企业。但为了受灾群众先有一个家,我们就把这个期限延长到1个多月,后面群众筹齐首付后再给我们。”邵斌在谈到延迟付款服务时说。
  记者了解到,爆炸事故发生后,为了满足受灾群众的购房需求,新区于2015年8月29日举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传达了滨海新区政府对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提价、做好服务、严格监管”的三点要求。此后,新区21家房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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