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便衣”招摇撞骗坑学生 初中生旁听案件庭审

02.06.2015  10:30

   天津北方网讯: 无业男子冒充便衣警察,以“附近有人抢劫,先为学生保管财物”为名多次作案。昨天,该男子在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200余名升入初中不久的学生旁听了庭审。不少学生表示,在“六一”儿童节旁听案件,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自己认识到学习防范知识的重要性。被告人的母亲也心情沉重地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李某出生于1991年,现年24岁。2006年,15岁的他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13年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2014年9月20日开始,他又开始冒充便衣警察骗取中学生的钱财。当天,他在河西区一个小区附近,将一名中学生拦下。李某说:“我是便衣警察,前面发生了暴力抢劫案件,你先别过去。”见这名中学生挺害怕,李某接着说:“把你身上的东西给我,我先给你保管着,这样就不会被抢走。”这名学生虽是将信将疑,但还是将自己的步步高手机和146元现金交给了李某。将财物放在兜里,李某让这名学生回来拿着身份证找他领手机和现金,然后就离开了现场。作案后,手机被其丢弃,钱都被他花了。同年10月11日傍晚,他在某中心楼道里骗取一个女生的“苹果4S”手机和装有270元的钱包。两天之后的早晨,李某在和平区一个路口将两名中学生拦下,两名学生要求李某出示证件,李某假装给“刘队”打电话,让“刘队”把他的证件捎过来。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他掏出了一把瑞士军刀和一个手电筒,并称手电筒是电棍。在从两名学生手中获取了两部手机、330元现金等财物后,李某趁机逃离现场。该起作案被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认定为抢劫。

  本案公诉人认为,应以抢劫罪和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某和其律师均认为,他的第三起犯罪也是招摇撞骗,而不是抢劫。但公诉人不同意他们的意见。

  昨天,李某的母亲也旁听了案件。自始至终,她都趴在桌子上,心情非常沉重。谈到自己犯罪的原因时,李某称其父亲去世了,自己的对象又刚生完孩子,家庭困难,所以作案。而这个犯罪方法是以前在“少管所”里听一起服刑的人说的。

  庭审最后,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学生旁听庭审学会防范侵害

  昨天开庭之前,200余名五十五中学7年级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法庭。法官宣布开庭之前,有的学生小声议论着:“不知道这个被告人是个什么样子!他是怎么骗钱的,学生又是怎么被骗的。”10时许,被告人被法警带入法庭,200多名初中生的眼神全部集中到他的身上。

  看着这个留着光头,表情有些凶恶的男子,学生们稚嫩的脸上浮现出严肃的表情。法官宣布开庭后,他们遵守法庭纪律,认真地旁听,不交头接耳。听到被告人的作案情节时,有的学生不禁摇起了头、叹起了气。

  庭审结束后,几位学生表示,现在社会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而他们的防范意识和知识都不足。通过旁听今天的庭审,他们知道了被告人的作案手段,如果以后这种事情降临到自己身上,他们肯定会识别出来。以后自己要学会辨别某些人的不良企图,学习防范知识,避免受到伤害。同时,庭审让他们认识到增强法制观念和做一个守法公民的重要性。

  和平区法院法官表示,在“六一”国际儿童节组织此次庭审活动,主要是对孩子们进行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就树立遵纪守法,做合格公民的意识,警示孩子们误入歧途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此外,通过旁听庭审,也希望孩子们能认识防范侵害和学习防范知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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