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区委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综述之二

29.01.2016  16:00

   天津北方网讯: 一直以来,新区区委大力支持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在区委的大力支持下,新区纪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发挥刹风整纪主力军作用,有信必查,违规必惩,“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执纪抓到底,扭住不放,一寸不让,铁面执纪,“治病救人”,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新区区委认真区分常态化管理、大多数、少数和极少数“四种形态”,坚持问题导向,对被约谈的干部先列出问题清单,见人见事,查实情、明责任,开展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促使他们全面审视自身或查找各自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约谈分为三个步骤:先开门见山,告知谈话目的,“主要是了解核实有关问题”;再宣讲《党章》、党纪和相关政策,讲清“四种形态”和“两步走”的重要意义,这样做“是组织的信任,也是争取最好处理结果的机会”;最后是被约谈人亲笔撰写情况说明、《承诺书》和《谈话对象本人对“四种形态”选择意见书》,通过约谈,使被约谈人受到很大触动,效果很好。

  新区对反映所管干部问题的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区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区纪委成立了专门小组,作出专项部署。通过“大起底”,一年来,区纪委登录“大起底”检举控告类问题线索共1537件(不含重复举报707件),其中署名举报的问题线索412件。经过逐件研判,上述问题线索有785件需要进行重新处置。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区纪委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实施责任追究。2015年,共对5人追究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2人追究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区委始终对惩治腐败态度坚决,及时研究解决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反腐败工作当好“靠山石”和“主心骨”。在区委领导下,区纪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适应滨海新区反腐倡廉建设特色的协调工作新思路、新方法。2015年,区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779件(含重复信访),立案153件,结案14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91人。全年问题线索处置数、立案数与结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29%、467%和950%。2015年新区纪律审查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