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局关于招募旅游质量监督志愿者的公告

19.11.2015  11:21

    为充分发挥中国旅游志愿者队伍作用,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招募旅游质量监督志愿者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的通知》(旅办发﹝2015﹞291号)要求,天津市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招募旅游质量监督志愿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23日止。

    二、招募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市公开招募,首批招募30名以上,以户籍为准。

    三、招募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热心志愿服务和旅游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掌握一定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社会经验;

    4.能够经常性地参与旅游服务质量调查暗访工作。

    四、志愿服务相关内容 

    1.天津市旅游局在完成志愿者招募后,将开展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旅游服务质量标准、调查暗访任务要求等内容的培训工作,使志愿者掌握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参加国家旅游局或天津市旅游局发布、开展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志愿服务项目(注册时请务必填明是否拥有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旅行证件)。

    3.发布项目的旅游部门承担旅游质量监督志愿者开展调查暗访工作所必需的费用,并为志愿者提供服务期间保险等相应保障。

    五、招募流程

    1.志愿者通过网络实名注册;

    2.天津市旅游局核查资料、选拔任用,志愿者正式加入“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志愿者总队”;

    3.将志愿者名单向国家旅游局报备。

    六、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网络注册报名方式。任何有报名意向、符合招募条件的志愿者可直接登录“国家旅游局官网—重点专项—中国旅游志愿者管理服务平台(http://182.92.78.36/)”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到“志愿团体”部分,申请加入“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志愿者总队”。

    咨询电话:022-28358814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