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市旅游局完成依法行政考核验收工作

21.01.2016  12:01

      日前,市旅游局法规处按照天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5年度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年初制定的2015年度天津市旅游局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等方面,对我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坚持“一审一核、现场审批”原则, 2015年审批设立旅行社36家,做好修订2016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工作。2015年审核出境旅游团队4181团,99585人次,为35家旅行社办理退还50%旅游服务保证金工作。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建立局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为局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按时完成立法调研工作,认真起草立法调研报告。《天津市旅游条例》修订列入市人大2015年立法调研项目。以《旅游法》为根据,紧密结合天津旅游工作实际,通过对条例实施情况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条例修订奠定基础,提高立法质量。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按照我局党组“三重一大”工作程序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全年督查事项180项次。编撰了《天津市旅游局文件汇编》。

    依法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坚持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办理流程。规范和监督旅游执法部门文明公正执法,按照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托天津市执法监督数据平台,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了工作制度,推动旅游质监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以市政府开展街镇行政执法授权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研究探索旅游外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基础建设,局监察、人事、法制部门互相配合,形成运转良好的内部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