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三季度旅行社服务质量信息公示

11.10.2016  16:38

  2016年第三季度,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接到书面旅游投诉35件,不予受理1件,正式立案34件。正式立案受理的34件旅游投诉涉及19家旅行社。


  34件旅游投诉中,国内游投诉14件,占投诉总数41%,投诉涉及区域为西藏3件、云南2件、安徽、青海、吉林、山西、山东、北京、内蒙、浙江、四川各1件;出境游投诉20件,占投诉总数59%,投诉涉及区域为日本8件、泰国3件、美国、欧洲、越南各2件、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各1件。


  旅游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导游员服务质量不达标,其他投诉包括因航班延误导致行程部分取消、旅行社未经游客签字确认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旅行社未经游客签字确认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因使馆拒签导致部分游客不能成行、住宿用餐未达合同约定标准,以上问题我所均已协调处理或进行立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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