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部门再次提示,警惕分时度假陷阱

21.03.2016  21:41

    近年来,我市及全国很多地区都出现过一些打着“分时度假、旅游咨询”旗号的公司,这些并非真正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公司。所谓“分时度假”就是把酒店或度假村的一间客房或一套旅游公寓,将其使用权分成若干个周次,按10年至40年甚至更长的期限,以会员制的方式一次性出售给客户,会员获得每年到酒店或度假村住宿7天的一种休闲度假方式。不少入会群众都曾反映,缴纳了高额的会费后,想要预订会员酒店时会遇到种种障碍,难以真正成行。
    如2015年3月2日,《北京晨报》就曾报道到北京美四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收取会费后单方取消会员旅游项目,逾期不执行退款承诺书的问题,在报道中北京市旅游委声明分时度假公司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在工商部门调解后,曾有部分会员拿到了全额或部分退款。律师也表示,美四季公司带有典型的分时度假特征,需明确的是,分时度假并非违法经营模式,但由于监管机制和法律设计存在漏洞,有人借分时度假之名行诈骗之实。针对“分时度假”公司容易出现的问题,我所近年来多次在各类媒体发布相关提示,从2012年开始,我所共在各类媒体发布涉及“分时度假”的旅游提示41篇次,多次提示市民游客对“分时度假”谨慎选择,避免上当。
    针对近期再次集中出现的市民与“美四季”等分时度假公司的纠纷,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目前提供所谓“分时度假”类服务的企业名称大多为“某某旅游咨询公司”、“某某酒店管理公司”等,并不在旅游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同时“分时度假”方式其实也限制了购买者的很多选择。分时度假公司提供的酒店,有些地理位置较为偏僻。游客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交通又不方便的话,游览就成了很大的问题。建议消费者如有旅游的需求,尽量选择正式注册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对旅游行程中的交通、住宿、餐饮服务、游览项目(包括自费项目)、购物次数、是否转团、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以便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