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开始 新车注册要提前申领环保标啦

30.08.2015  16:25

    要买车的市民注意了,天津市轻型汽油车国五标准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施行之日起,凡是车主购置新车,都需要先申领环保合格标志,之后才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手续,没有环保标,将不予办理。为方便车主,天津市已有133家机动车销售单位申请了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系统,车主可直接在该销售单位现场领取环保标志。

     问题一:什么类型新车注册登记前需要申领环保标志?

    按照要求,自2015年9月1日起,凡在天津市注册登记的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和非道路机动机械等除外),都需要提前申领环保标志。

    其中,轻型汽油车(轻型汽车分类按照《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2013要求执行)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车需要达到国五排放标准,其他机动车需要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双燃料汽车也须提前申领环保标志。

     问题二:车主去哪儿申领环保标志?

    方法一:目前,天津市已有133家机动车销售单位已经申请了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系统。在这些销售单位购买车辆的车主,可直接在该销售单位现场领取环保标志,领取标志后可随即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方法二:在未取得环保标志核发系统的销售单位购买车辆的车主,须到我市各区县新车环保标志核发窗口自行申领环保标志(具体名单见附件2)。在各标志核发窗口申领环保标志,核查手续当日办结,2个工作日(含办理手续当天)后可到交管部门继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问题三:购买进口车和外省市转入车辆怎么办?

    在未申请环保标志核发系统的销售单位购买进口机动车的车主,须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环保标志核发窗口(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联系电话:24538912)自行申领环保标志。

    外省市转入天津市车辆,需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环保标志核发窗口办理转入环保审核。

     问题四:对二手车交易是否有影响?

    按照《通告》要求,2015年9月1日(不含)前已按天津市环保规定购买(以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时间为准)但尚未注册登记的新车,于2015年12月31日(含)前直接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按照《通告》有关要求,国五机动车标准实施不涉及在用机动车,天津市范围内二手车交易不受影响。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将对机动车销售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对销售不符合我市排放标准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市环保局咨询电话:87671740(完)

 

[责任编辑: 张博 ] [编辑: 张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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