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通知不再开具婚姻证明 天津有望近期执行

17.09.2015  08:51

      今晚网讯 (记者 李晶)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记者了解到,本市民政部门暂未实行这项规定,但等近期民政部的相关工作通知和具体细节下达后,也将按其要求执行。这意味着,本市市民也将不用为证明“是否单身”等婚姻状况而跑到民政局开证明了。
      根据民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记者了解到,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单身证明”。在日常生活中,买房卖房、就业、社保申请、银行贷款、出国等情况下都需要开具相关的证明,尤其是“单身证明”用得比较多。以河西区为例,近几年平均每年要开具各种婚姻证明1万余份。就全市来看,每年开出的婚姻证明也在6、7万份左右。
      曾有不少网友质疑婚姻证明的必要性:为什么我拿着结婚证不能证明我是已婚,拿着离婚证不能证明我是单身,难道带着国徽的证件还不如一纸证明有用?也有市民觉得开具证明是多跑腿、费时间。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我在买房的时候,手里拿着离婚证,还是没法办理房产证,必须跑到民政局开一份‘离婚后未再婚’证明。其实如果我再婚了,民政局是会把我的离婚证收回的,感觉多此一举。”市民魏先生也向记者诉苦:“我是单身,买房时办理房产证必须去民政局开一份‘未结婚证明’,跑了好几趟,还得排队。以后不需要开证明了,老百姓就方便了。”
      对于民政部取消开婚姻证明这一举措,很多市民拍手称快,认为这是一项政府精简办事流程的便民政策。但是也有不少人担心,如果以后办理房屋交易、贷款等事项时,对方非要证明,而民政部又不开,那怎么办?本市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建议,民政部门不开婚姻证明了,也应该与其他各职能部门做好解释和协调工作,不要把老百姓夹在中间,真正达到便民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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